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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严艺文
7月7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常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计划基础上,2023年下半年额外增加两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临时取消有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
《通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汽车消费以及推进车辆节能减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在常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计划基础上,2023年下半年额外增加两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额外增加的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广州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与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个人节能车增量指标摇号的,临时取消有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常规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12万个(即每月1万个),其中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10.8万个。新能源车指标未纳入增量指标管理,可免摇号、免竞价直接配置。上述《通告》实施后,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2.6万个,即每月约4334个。如7月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13334个,其中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4334个,单位指标434个,个人指标3900个。
今年年初,广州明确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取消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的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要求。近年来,广州市已多次出台额外增加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临时放宽申请条件等措施。根据此前广东省的相关要求,2021年-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至8万个;2022年全年广州节能车增量指标增至6.8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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