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今天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网络制贩枪爆物品仍较活跃,走私武器弹药案件反弹势头明显。
(资料图)
亓希国介绍,从近年来专项行动情况看,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枪爆案件总量仍然较大。经过历年持续打击整治,虽然持枪、爆炸暴力犯罪案件降至了历史新低,但每年查处的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犯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犯罪案件总量仍然较大,潜在安全隐患仍然较大。
网络制贩仍较活跃。当前,网上仍有不少参与人员,“互助”购买枪支配件及制爆原料,非法制作枪爆物品用于娱乐或寻求刺激。
内外勾连仍较频繁。走私武器弹药案件反弹势头明显,近年来,少数境外人员和公司瞄准我境内五金加工成本低、工艺精的特点,大批量订购枪支配件,通过伪报方式走私出境,客观上催生一批地下窝点。
合流问题仍然突出。大宗毒品走私贩运中多涉及枪支、爆炸物品,以枪护毒特征明显。与此同时,枪爆物品仍是暴恐分子极力获取的重要作案工具。
亓希国说,针对以上情况,在新一轮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以在侦案件线索为切入点,加强国际执法合作,联合缉捕境内外在逃人员。压紧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平台治理,坚决铲除网上滋生蔓延土壤。加强寄递物流和货运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安检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彻底封堵非法流通渠道。严格源头监管。加强对涉枪涉爆从业单位日常监管,严防发生“灯下黑”问题。加强对易制枪爆原材料的管控,建立完善制度措施,严防被非法获取利用。
亓希国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背景下发布联合《通告》,主要有以下考虑:
一是枪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但受国际国内各方面复杂因素影响,各种不安全不稳定问题依然不时涌现,仍有一些涉枪涉爆线索没有被发现,威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告》设定了窗口期,鼓励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摒弃侥幸心理、放下心理负担,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坦白交代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争取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三是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发布《通告》并进行广泛张贴、宣讲,目的在于呼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自觉抵制、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公安部新闻宣传供图)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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