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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宁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长民〔2021〕9号)的规定,经长宁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新泾镇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举报者要署实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220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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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新泾镇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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