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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还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从商场内窃取共计2箱贵州茅台酒进行转卖。
2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罗某在网络上接触了非法借贷平台,本职工作干得三心二意,非法借贷却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可赚得少欠得多,债台高筑的他只好只身前往上海寻求工作机会。
来到上海的罗某由于技能不佳,始终找不到工作,终日游手好闲。2022年初,他得知买卖回收烟酒回报可观,于是,罗某心生歹念,准备偷酒转。他先是加入众多二手烟酒微信群,详细了解价格行情,做足功课后,他便开始到处踩点,寻觅偷盗地点,最终锁定普陀区某大型商场。
2022年6月15日,罗某乘坐地铁抵达商场。时机成熟后,他找了一辆购物车,拿了一个大的编织袋,趁酒区无人之际,扛起一箱茅台酒放进推车里,用蓝色编织袋包住后,将购物车迅速推离。离开酒区后,他拆掉茅台酒的纸箱,将一部分茅台放进自己的双肩包中,另一部分装进蓝色购物袋中并将其放在围栏外的离开通道,随后,他趁周围无人,跨出围栏,拿起之前放在那里的茅台酒,最终逃离商场。
盗窃成功后的罗某迅速在网络上联系了一家烟酒售卖店,向店主谎称这些酒是自己从贵州买来的,以48000元的价格出售。尝到“甜头”的他仿佛发现了致富之路,5天后,罗某故技重施,再次在商场内采取同样手法盗窃1箱茅台酒,出售后获取5万余元。赃款均被罗某用于个人挥霍及还债。
2022年6月21日,商场工作人员在清点货品时发现,2箱茅台酒不翼而飞。商场监控显示,6月15日及6月20日下午,一名陌生男子在茅台专区实施偷盗行为,工作人员遂报警。6月22日,民警将罗某抓获。
到案后,罗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22年11月,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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