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在福建省内,漳州市,福清市等地开展了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其中,漳州市2022年22个生命公园试点全部建设完成。2023年,漳州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设落成200个生命公园。目前已经有91个生命公园确定地址,26个正在论证推进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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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四个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试点项目正式落成。错落有致的石板路、平整铺设的草坪、茶花三角梅正盛放。四都镇外埕村原村主任李平文成为该村第一位安葬于此的逝者,而生前,李平文曾为生命公园的征地事宜跑前跑后。
建设公益性生命公园,已成为漳州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漳州市正以此为抓手,探索节地、生态的现代殡葬新型发展模式,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殡葬服务需求。
根据国家卫健委测算,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占比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这一数据也预示着,生老病死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社会无法避开的话题。
公益性生命公园试点建设 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殡葬服务
2022年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漳州市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坚持把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摆在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重要位置,在2022年度,漳州市开展了22个生命公园试点建设。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服务短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殡葬服务需求。
以往清明时节,漳州各地殡仪馆内总是人山人海,为了能早点祭拜到自己的亲人,大家总是早早来排队等待,而亲人信息和骨灰盒出现的画面的往往只有几分钟,一个不注意亲人信息便疏忽了,又需要重新排队。诏安县四都镇四个村在经过村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后,各村的生命公园都选址于地理优势,便于村民祭祀的地方。
在选址便利的同时,也将“生命公园”理念融入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传统殡葬文化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统一,加快补齐漳州市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
记者了解到,漳州市公益性生命公园用地规模规划,按照规定,按照村、乡镇、县级三级分类开展建设,根据服务区域人口数量限定用地规模。其中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总占地面积最大不超过10亩;乡镇级公益性生命公园总用地规模最大不超过20亩;县级公益性公园总用地规模最大不超过200亩。每亩地安置骨灰不少于300个。选址要符合林地保护规划和城乡规划。以斜碑式的生命里程碑代替传统的墓碑石林,生命里程碑占地面积不超过0.4平方米,枕地朝天,每个生命里程碑下方可采取一穴或双穴等方式布局。
将“生命公园”理念融入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传统殡葬文化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统一,加快补齐漳州市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生命公园建成后,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明码标价向社会公布,目前在4个试点村统一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定为:单穴位4000元,双穴位5000元,每座穴位每年收取管理费50元,本村五保户、百岁老人、烈士的骨灰可免费入葬公益性生命公园。
新型绿色殡葬方式 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
据介绍,随着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地不断推进,殡葬用地规划不合理、占地面积过大、土地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结构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选址符合林地保护规划和城乡规划,推进建设节地型生态安葬成为了必然的趋势。
在公园用地、建设模式、树木选材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漳州目前建成了具有地方代表性与公益性结合的生命公园。如城楼村的生命公园以茶园为主题,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的生命公园以樱花为主题,龙文区郭坑镇扶摇村的生命公园以龙眼为主题。
在闽南地区,经过长期演变而成的丧葬习俗讲究大操大办、高额红包、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习俗。葬礼及祭拜经常攀比成风,拉人撑场面、背下隆重的祭祀品等等。
漳州市政府通过建设生命公园,将建设公益性生命公园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遵循公益便民、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等原则,积极探索节地、生态的现代殡葬新型发展模式,将生命公园理念融入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传统殡葬文化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统一,加快补齐漳州市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
试点生命公园落成后,群众在生命公园入土为安,往生者按照墓穴号安葬,生命里程碑与墓穴大小一致,倡导“回归平等”的殡葬文明的新风向标。在公益性的大前提下,根据拟定的相关运营和管理细则,建立了生命公园长效管理机制,让这种新型绿色殡葬方式进一步发挥“移风易俗”的巨大作用。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回归自然”生命公园安葬方式逐步得到漳州各地人民群众的认可。今年,漳州市已将生命公园建设列入“实施4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23年,漳州将开工建设30个公益性生命公园,新增公益性墓位3万个。漳州市还将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设落成200个生命公园。目前已经有91个生命公园确定地址,26个正在论证推进过程中。漳州市民政部门也表示,将加大公益性生命公园的运营管理的统一监管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
建设公益性生命公园 满足老百姓对民间信俗内在需求
漳州市老年学会会长、闽南师范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黄耀明教授表示,建设生命公园,可以较好地弥补老百姓承受不起公墓高价而导致骨灰无法安放的缺憾,是对生命必要的尊重,可以满足老百姓对民间信俗的内在需求。“生命公园的规范管理也需要引起重视。譬如,哪些人的骨灰可以安放?如何有序安放?由谁管理?清明节扫墓,如何避免大量焚烧纸钱,破坏环境,造成火灾隐患?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黄耀明认为,有关方面要逐步探索建立、完善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在满足群众需求的同时,更好地体现生命公园的价值和意义。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认为,在民政部明确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的大背景下,漳州市生命公园依据节地、生态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节地生态公墓葬,尊重民间入土为安习俗,便于后人凭吊值得倡导,与此同时,他同样建议生命公园以生态公墓或生态墓园作为宣传命名利于加快推广,并倡议从保护土地资源与降低丧葬成本角度出发,各省市尽快以立法形式,推进多格位家族墓穴制度。(记者 林先昌 洪振威)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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