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SZ)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3年5月23日,昌红科技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昌红科技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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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2,507,912股,据此计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50,752,373股。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2,507,912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焕昌,李焕昌直接持有公司40.21%股份,李焕昌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合计持有公司40.26%股份。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150,752,373股、李焕昌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不参与认购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焕昌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0.97%,李焕昌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昌红科技表示,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华南基地现有生产线数量将无法满足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华南地区医疗领域新客户和新产品的需要。因此,公司有必要新增生产线,进一步完善公司医疗耗材业务的产能布局,为医疗耗材业务的持续扩张提供充分的生产保障。同时,通过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产品的销售比重,持续优化公司业务与产品结构,推动实现公司在医疗器械及耗材领域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此外,通过积极把握其他医疗耗材细分市场的发展机遇,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扩大公司的市场范围,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开辟更多的空间。
昌红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范璐、许佳伟。
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昌红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2.28亿元,同比增长8.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增长14.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亿元,同比增长36.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亿元,同比增长124.78%。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2,507,9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同比下降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9.72万元,同比下降2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35.36万元,同比下降21.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5.55万元,同比下降68.98%。
昌红科技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批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4,6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262,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7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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